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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辍谨信活动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2011-11-3 来源:本站 点击:6807

第二编  分则·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377·
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
f;动的决定》,为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提供了法律
    3. 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入明知是组织、利用会道门、
 组织或利用迷信进行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活动而
i;意为之。组织、利用会道jl、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进行活动,客
骤上造成了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妨害,但行为入主观不
典有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目的的,不构成本罪。
    4. 犯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
辍谨信活动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所谓国家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
. 丁;于 行 的法律,如宪法. 民法 =’L刑法. 法官法. 圈 家安全法等0,所
行政法规,是措国务院及其所属机关根据宪法、法律等依法所
定和颁布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一般采用条例、办法、规则、决议、规定、命令、指示等形式。所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
会团体及公民对法律、法规的具体运用和实现,既包括行政执法
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适用法律、法
,以保证其实施的活动,即法的适用或称执法、司法活动,又
包括所有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
蓉家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从而使其得以
实现,即法的遵守。简言之,法律,、法规的、!实施即为执法↓司法
和守法。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所进行的必
须是破坏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如果不是破坏国家法律、法规实
施,而是致人死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宣传煽动分裂国家、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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