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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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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分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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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3 来源:本站 点击:6911 |
新刑法条文释义
身佩带,暗藏在其他物品中夹带或手中携持。在举行集会、游行、示
威活动时,只要具有上述任何一种“携带”行为,尚未造成后果的.
即构成本罪。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按其他犯罪处理。
二、适用本罪应注意的问题
适用本罪时应注意区分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
加集会、游行、示威罪与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界限。
1. 犯罪对象不同。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
会、游行、示威罪的对象包括枪支、弹药等武器以及管制刀具、
·炸物,而私藏枪支、弹药罪仅包括枪支、弹药。
2. 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完全相、同。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
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是特指在集会、游行、示威活芰
中有佩带、夹带或持有武器、管制刀具或爆炸物的行为。而私
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藏匿枪支、弹药,撞
不交出的行为。私藏包括藏匿于隐蔽处卜 也包括佩带在身,不逛
在何种情形下,只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应交出而不交出的,蒙
以私藏枪支、弹药罪论处。
3"犯罪主体不同。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
会、游行、示威罪的主体,不仅包括非法持有上述物品的人,
且也包括合法持有上述物品的人,而私藏枪支、弹药罪的主体不
包括依法规定或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合法持有枪支、弹药的人。
三、刑事责任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主
权利。
第二百九十八条
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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