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刑事律师网免费咨询热线:023-63608269
网站首页 刑事法规 刑事程序 刑事评论 刑事动态 罪名详解 常见问题 服务指南 业务受理 律师空间
律所团队 经典案例 取保候审 缓刑减刑 贪污贿赂 毒品专区 经济犯罪 荣誉展台 团队简介 团队动态 联系我们  
专题推荐
诈骗罪 食品卫生安全犯罪 故意伤害(杀人)罪 盗窃罪 挪用公款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非法经营犯罪 强奸罪 挪用资金罪 敲诈勒索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绑架罪 抢夺罪 单位犯罪 交通肇事罪 合同诈骗罪 职务侵占罪 组织卖淫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聚众斗殴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站内搜索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常见问题 更多>>
运输毒品的行为-重庆律师咨询
贪污罪数额-重庆律师咨询
集资诈骗罪数额-重庆律师咨询
强奸罪量刑-重庆律师咨询
职务侵占罪-重庆律师咨询
重庆律师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
重庆律师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
最新动态
【智豪观点】“两高三部”出台新规....
智豪观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
三尺辩台 莫道红颜不“亮剑” —....
律师不应对法官遭受暴力袖手旁观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刑事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法规>>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详细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2011-10-31 来源:本站 点击:5787
分则·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8.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
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
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
寄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19.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
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20. 编造、传播编造的恐怖信息罪,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化
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
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21. 聚众斗殴罪,是指组织、策划、指挥他人聚众斗殴或者积
极参加聚众斗殴的行为。
    22. 寻衅滋事罪,是指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行为。
    23.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
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
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
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24. 入境发展黑表会组织罪,是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
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行为。
    25.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包
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26.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 图像或者其
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
    27.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举行集会、游行、示威,
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
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
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上一篇】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下一篇】关于罚款的数额
相关内容
侵犯财产罪
增值税专用发票所缴纳的增值税
地方性民事法规
近亲属之间的犯罪行为
第十三章 物权总论
逃避商检案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
中关村 | 重庆法律查询 | 法律搜索 | 中国律师之家 | 纵横法律网 | 长沙刑辩网 | 福州公司律师 | 中国律师自助建站网 | 重庆律师资源网 | 问问律师网 | 重庆律师网 | 刑事网站大全 | 重庆律师事务所 | 重庆律师网博客二 | 重庆律师 | 重庆德宁普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律师 | 重庆刑事辩护律师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秦皇岛律师 | 重庆律师和讯博客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律师百度空间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i法律服务网 | 法度网 | 武汉交通事故律师 | 厦门法律咨询 | 重庆刑事律师网 | 爱心 | 
网站首页 | 律师团队 | 律所简介 | 服务指南 | 案例中心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渝ICP备11000256号-版权所有 渝ICP备11000256号-1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之 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38-8367-8219    详细地址:重庆市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B栋25楼 电子邮件:E—mail:1335919895@qq.com 律师在线QQ:1335919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