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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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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侵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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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30 来源:本站 点击:7048 |
第二编 分则·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3.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入必须利用职
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
害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政务上的
衷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三、刑事责任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
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将本
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
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
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条文主旨】
本条规定职务侵占罪。
【条文释义】
职务侵占罪,是措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
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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