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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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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认定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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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6 来源:本站 点击:5329 |
新刑法案例评析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
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张某某、n+某某泄露国家重要机密、收受贿赂案
——浅谈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认定和处罚
【案情介绍】
被告人叶某某 (女,40 岁)于 1984 年 11 月与张某某 (男,3I
岁)相识后,即互相勾结,合谋进行犯罪活动。1984 年 11 月至 1:。
年 4 月,叶某某利用主管国家专项进口汽车的职务之便,多次主
地将国家专项进口汽车的重要机密及与外商、港商谈判进口汽车
重要机密,通过张某某分别泄露给外商和港商。在我国有关公司与
外商谈判进口汽车时,叶某某利用职权施加压力,要我国有关公
接受某外商提出的价格,并从速签订合同。张某某多次为外商、
商出谋划策。叶某某在得知国家关于进口汽车将有变动的情况后,
过张某某示意港商及我国有关公司,采取倒签合同日期等手段,
骗国家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张某某先后索取、收受外商、港商
赂港币 198. 8 万元,美元 2000 元,“日立”录像机 2 台和照相机 1 台
叶某某分得港币 2. 5 万元,人民币 7000 元、“日立”录像机 1 台。
某某还直接收受港商贿赂冷暖风机 1 台,'电子闹钟 1个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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