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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传播性病罪的认定与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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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6 来源:本站 点击:5284 |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构成
传播性病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浅谈传播性病罪的认定与处罚
【案情介绍】
被告人郑某某 (18 岁),从 1990 年 3 月起开始卖淫。199主立
月,郑某某自行到四川省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检查,经确诊为:
淋病和尖锐湿疣。医务人员告诉她患了性疵,她就一直在该院、、三
郑某某知道自己患有淋病等性病后,仍在同年 10 月先后与张集
某奸宿,共收得 120 元。公安机关于 11 月 12 日将郑某某抓.·
送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检查,她仍患有尖锐湿疣。据郑某某供
是为了不让父母知道自己患7性病,为挣钱治病而继续卖淫。.
【法律问题】
郑某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量刑?
【讨论要点】
传播性病罪的认定和处罚
被告人郑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传播性病罪,
患有梅毒、淋病等严童性病而进行卖1莹、嫖娼的行为。
ff lg!÷,被告人郑某某符合本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已满 16
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根据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我国法律,所谓性病,俗
过性接触而传播、传染的
、过螵旋体 (也sil苍白螺旋4本)所引起传染i 二是通过母体胎
源是梅毒患者,传播途径一是通过’早期梅毒 (有传染性)和
÷专给卞上代。时间长短和侵入部位发生
三期梅毒。其中三期梅
球菌 (简称淋菌)引起的
梅毒,根据
=的反应,可分为-期梅毒. 二期梅毒.
霉~~害性最为严重。淋病,是指由淋病双
病一般无明显症状,但也有传染可能,有时也转化为急性淋病。
发病率高、传染性强、对身体健康危害较大的性病,如红过有
邢事责任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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