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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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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非法采集血液罪的认定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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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5 来源:本站 点击:5391 |
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
健康的,构成非法采集血液罪,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
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
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敦者没收财产。
常某印、邓某某、周某某非法采集血液襄
——浅谈非法采集血液罪的认定和处罚
1998 年 4 月,被告人常菜印与其父亲常某林 (在逃)预谋非法
是集血液出售,牟取暴利,常某
林租用本县城关镇某村民乔某某
常菜林之女常某静 (在逃)负责
某印负责分离血清,先后采集
林拿丢销售 (镛往何处不清楚)。
在此期),被告人常某印挨个
屋采卑用,被告人周某某表示同意。同
台及其他用品。 1!998 年 4 月 16 日,常
的房子后’即开始非法采血活动。
从售血人员身上抽血,由被告人
血液五天,分离血清 50 袋,均由常
地方采血,要其母亲周某某联系
年4 月 20 日,- 被告人周某
÷÷=1).;;某,-提出以每天20元价格租赁王幕 某家的
21 日,被告人常菜印伙同其父常菜将采
血所用的设备转移到王某某家的地下室内。从4 月 23 日开始,被告
人常某印、邓某某即在王某某家地下室里进行采血,由邓某某负责
抽血,常某印负责分离血清。4 月 25 日,当常、邓两被告人正在非
法采血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至此,两被告人在王某某家地下
室共非法采血三天., 采集血清及血浆 54 袋,除由常某林已售出 4袋
外,'其余50袋在案发时均被扣押。
据某市卫生访疫站对扣押的血清进行监测的结栗,认定常某印、
邓某某非法采集的血液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有足以尼害人体健
康的病毒。③
【法律问题】
一、常某印、邓某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二、周某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讨论要点】
非法采集血液罪的认定和处罚
【问题解说】
一、常某印、邓某某的行为的认定和处罚。
本案中,常某印、邓某某已构成非法采集血液罪。所谓非法采
集血液罪,是指非法采集血液,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
人体健康的行为。
1. 本案中,被告人常某印、邓某某符合本罪的主体要件。
③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常某印、邓某某、周某某未经国家卫生行蝥
管理部门的批准,非法采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出售,足以危害人体健康,其行下
均已构成非法采集血液罪,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常某印犯非法采集血液罪,判处有
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二、被告人邓
刑二年,并处罚金二千元。三、被告人周
金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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