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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概述
  2013-6-18 来源:本站 点击:5409

 假释,是措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有悔改

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制度。这一行刑制度不适用于未决

犯和末开始服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也不直接适用于死缓期间,有悔

改表现的犯罪分子。

    假释与刑满释放不同。假释的剩余刑期还有执行的可能性,是有条件地提前释放;

刑满释放是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无条件地释放。

    假释与缓刑不同:(1)适用的时间不同。假释必须是刑罚执行一定期限后,才可

适用,而缓刑是在刑罚宣告的同时,即可适用。(2)适用的对象和范围不同。假释适

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缓刑适用于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

拘役的犯罪分子。(3)不执行的刑期不同。假释和缓刑都是附条件的不执行,但假释

是不执行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而缓刑则是不执行原判处的全部刑罚。(4)适用根据

不同。假释的根据是罪犯在刑罚执行中确有悔改表现;而缓刑的根据是犯罪分子的犯

罪情节和悔罪表现。(5)法律后果不同。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就认

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

行。

    假释与监外执行不同:(1)适用的对象不同。假释只适用于无期徒刑犯和有期徒

刑犯;监外执行则可适用于无期徒刑犯、有期徒刑犯和拘役犯。(2)适用条件不同。假

释适用于执行了一定刑期,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受刑人;监外执行适用

于因法定特殊情况 (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L)

宜在监内执行的受刑人。(3)刑期计算不同。假释犯若被撤销假释,其假释的期间,不

能折抵刑期;监外执行的期间,计入原判刑期以内。(4)收监条件不同。假释犯只有

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才能撤销假释,把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期与后罪所判处的

刑罚并罚执行卜监外执行则是在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消失,且刑期未满的情况下收监

执行。

   假释和减刑也不同。(1)适用的对象不同。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

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不仅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且还适

用于被判处管制和拘役的犯罪分子。(2)执行的方法不同。假释后的犯罪分子,即解

除其监禁,恢复其人身自由,其余刑不在劳改场所执行;减刑后的犯罪分子,如果刑

期末满,其余刑仍继续在监所执行,仍然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3)法律后果不同.

减刑后不存在考验期,减刑后即使犯罪分子再犯新罪,被减去的刑罚也不再执行;假

释存在着考验期,在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再犯新罪,就撤销假释,把前罪没有执行完的

刑期和新罪所判处的刑罚,按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4)假释的提前释

放和减刑刑期届满的释放不同:减刑刑期届满的释放,是由于犯罪分子被减去未执行

完的残余刑期,因服刑届满而释放,实质上是不附任何条件的刑满释放;而假释是附

条件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附条件就是将犯罪分子未执行完的余刑,以法定变通形式

加以执行。

    本法规定的假释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刑罚制度。正确适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

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的罪犯在社会上改造,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

积极因素,鼓励犯罪分子积极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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