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衷原则也称综合原则、混合原则。是指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定罪判刑,根
据不同的情况混合采取上述合并原则、吸收原则、限制加重原则予以合并处罚。折衷
原则是日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原则。
我国对数罪并罚也采取折衷原则,即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
则为补充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对不同的刑种,适用不同的并罚原则。本条规定: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
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
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姜
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
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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