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加重原则是指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定罪判刑,以其中最重的一罪所判处
的最重的刑罚为基础,考虑其他罪所判处的刑罚的情况,再加重一定的刑罚,作为执
行的刑罚;或者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并规定执
行刑期的最高限度。这一原则较为灵活,便于审判人员根据案件情况在一定幅度内决
定刑罚,但是,它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这些有期限地剥夺或者
限制人身自由的自由刑的情况,如数刑中有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就不能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