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为人的认识能力与实际认识不一致
在疏忽大意的心理状态下,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具有认识能力,
于且也能够避免危害结果发生,但是,因为疏忽大意,实际上在行为时却没有认识,以
真发生了危害结果,而构成犯罪。在过于自信的心理状态下,行为入对其行为可能发
生危害结果已有认识,并且也能够防止这种结果的发生,但是,因为轻信能够避免,行
行为时过高地估计了自己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能力和条件,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构成
了犯罪。
2. 行为人的应为行为与实际所为行为不一致
在疏忽大意的情况下,行为人本应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但是由于认识上的错误,
手实施了不应当实施的行为。在过于自信的情况下,行为人本来已知道自己应当做什
一·但是由于过于自信,错误地估计了自己的力量和外部条件,以致实施了不应当实
的行为。总之,都是应为与所为不一。
3.行为人的主观愿望与客观效果不一致
过失犯罪是以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为构成要件的。但是行为入主观上又是不希望、
也不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或者说,这种结果的发生是违背其本意的。因此,对过失
犯罪来说,行为人在其意志支配下实施的行为,所造成的客观危害结果,却是他所不
希望发生或者是没想到会发生的。换言之,行为人的主观愿望与客观效果是不一致的。
过失犯罪总是以行为人的认识错误为前提。错误的认识,导致了错误的行为;错误的
行为,造成了违背行为人意愿的危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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