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
抚,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
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隔离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应当注意的是,被害入不
能反抗或无法反抗是因为被害人的积极作为所导致。行为人如果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
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借用了被害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
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是构成本罪,对之应当以他罪
如盗窃罪、抢夺罪论处。
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以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当场是
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为标准,不是以其事先预备为标准。实践中,行
为人事先作了盗窃和抢劫两手准备,携带凶器,夜晚潜入商店,发现值班人员睡觉,故
未使用凶器便窃走了大量商品,应认定为盗窃罪;如果行为人事先作盗窃准备,在进入
现场实施盗窃过程中惊醒值班人员并遭到其抵抗,当即使用凶器以暴力将财物劫走,则
应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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