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有关犯罪事实
和犯罪嫌疑人情况的材料,并非一律立案侦查或者审判,而是在依法审查后,
对其中符合法定立案理由和根据的案件予以立案。因此,立案的条件就是刑事
诉讼法规定的立案的理由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民法
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 1 应当按照
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
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
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
复议。”据此,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如下:
( 1]有犯罪事实,所谓“有犯罪事实”,是指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
行为发生,且该犯罪事实的存在有一定的证据材料证明。首先,需要立案追究
的只能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开始,刑事立案
意味着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式开始,此后侦查机关将会采取一系列侦查行为,且
会采取限制有关人员权利的强制措施。因此,有关部门应当本着严肃慎重的态
度,认真审查报案、控告、举报、白首等有关材料,严格把握刑法规定的罪与
非罪的界限,正确判断所涉行为是否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需要注意的是,
在立案阶段并不要求查清整个犯罪过程及其具体情况,对于这些情况可以在立
案后的侦查、审理等阶段查明。其次,犯罪事实的存在有一定的证据材料证
明。这意味着对犯罪事实的存在并非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的主观臆断,而是
客观存在的事实,要求有一定的证据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所谓“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指根据刑事实体
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具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
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者宣告无罪: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
是犯罪的;③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照刑法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的;③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3)符合管辖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案件的刑事立案是
由有关机关根据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进行的。因此,刑事立案还应当符合管辖
的规定,,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在接到有关案件材料后,应当移送主管机
关,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再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