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储架发行制度,是指在证券发行中允许公司对
近期将发行的证券进行预先登记,经监管部门审核后,公
司在经审核资金额度范围内进行分次募集。这种预先把
证券登记后搁置起来,放在证券监管部门的货架上备而
不用的发行方式,又被形象地称为“橱柜式发行”或者.·货
架发行”。这种制度最早源于美国,后来被英国、加拿大、
法国、西班牙、比利时等发达国家以及马来西亚等发展中
国家所采纳。在美国,具备一定资格的发行入提交的《储
架注册说明书》经美国证监会(SEC]审核并宣布生效后,
发行人即被允许通过建立“储架”,在 3年内连续多次地
发行证券。其间发行人还可以随时注册新的 3 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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