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
强调“健全完善新股发行制度和退市制度”。2012年新股
发行改革工作会议主要讨论了存量发行制度、券商自主
配售权制度、储架发行制度、美国式招标询价制度、中小
投资者参与询价制度、承销商投研报告强制披露制度、扩
大网下配售比例以及延长网下配售禁售期等系统性的制
度. 力求从制度上根除新股的“三高”顽疾。证券发行审核
环节的注册制倍受瞩目,确定了改革的方向,为先从“市
场化程度较高的核准制”过渡到“有条件的注册制”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