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中形成的电子证据极易丢失或被篡改,因故在
取证开始前,司法机关应对该证据实施快速保护,即强制网络服务提供罢
记录和保存信息。《网络犯罪公约》第16、17条创立了“现存计算机
的快速保护制度”,并成为电子证据取证新的取证方式。该快速数据保
是指保存已经以静态形式存在的计算机数据,防止由于外部原因而葭三
或灭失,维持现存计算机数搪的安全和完整。该取证方式对于取证具弓
特别重要的作用:第一,有利于迅速保护容易被伪造、更改的犯罪证荟、
目前计算机数据多存储在电磁介质上,这一特性使数据容易被伪造或
改。疏忽大意地处理、存储操作或是故意伪造删除都可能造成有价值史
罪证据的永久丢失。第二,有利于发现犯罪踪迹。相当多的网络犯罪呈
在互联网传输中实施的,通过检查这些数据的发源地和目的地,能帮 至
清犯罪入的特征,有利于罪案的侦破。第三,有利于犯罪证据的获取C 玄
有的计算机通信中,服务提供者可能保留了有害信息、犯罪证据或者其复
件品等,这些都是追究犯罪刑事责任的有效证据。第四,有利于国际司苎
协助的有效进行。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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