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
|
|
|
|
|
|
|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法规>> (《罗马公约》)的缔结 >> 详细 |
(《罗马公约》)的缔结 |
|
2012-8-1 来源:本站 点击:6410 |
第二编 著作杈与著作邻接权
第十一章
第一节
邻接权的概念及其产生
概 述
;;接权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的创造性劳动成果所
有的权利,'’又称传播者权,《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将之称
为柏关权,在我国著作权法中称之为“与著作g;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者杈。
邻接权制度的产生是著作权
法适应现代传播技术发展的产物。
品的形式逐渐增多,人们欣赏表
广播、电视而得到满足,这样就导致表演者靠门票所得的收入臧
护这些作品传播者利益的邻接权制度就应运而生了。
随着1961年《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公
(《罗马公约》)的缔结,邻接权保护制度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该
公约规定,成员国至少要对表演者、- 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权利
予以保护。随后,《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
制品的公约》(《录音制品公约》)等公约相继出现,我国已加入.
我国在著作权法中确立了较为完整的邻接权制度;随后又相
出台了若干保护邻接权的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如音像制品管理条
例、关于加强音像版权管理的通知、音像制品出版管理办法、音像
|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