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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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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编 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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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24 来源:本站 点击:6911 |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一个外来语,英语“Intellectual Property”和德
语“Geistiges Eigenenttlm”,其意均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
我国台湾地区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据有的资料介绍,知识产权一词
系 17世纪中叶由法国学者卡普佐夫所创,后为比利时法学家皮卡
第所发展③。1967年《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签订,使知
识产权这上概念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0 但是,迄今为止,诸多保护
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以及许多国家的立法却并没有给知识产权下一
个定义,而只是通过划定知识产权的范围,来明确知识产权的概
念。知识产权是一个开放的体系,随着科学技术和市场经济的发
展,知识产权的种类不断增加,各种知识产权在保护对象和权利内
容方面的差别很大,要给它下一个定义确实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但是,也并非绝对不可能。下面,我们将通过对定义对象的范围及
其本质特征的分析,进而概括出-知识产权的定义。
一、知识产权的范围
知识产权的范围指的是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建立世界知
识产权组织公约》第 2条所列举的知识产权有:(1)与文学、艺术
和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2)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录音制品和
广播节目有关的权利;(3)与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有关的权
利;(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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