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何某某与同案犯由于家庭资金紧张预谋抢劫杀人,两共犯商量以其女性朋友为作案对象。此人两共犯实施抢劫杀人并毁尸行为。随后,何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一审何某某被判决死刑,另一同案犯被判决死缓。
二审阶段时,何某某家属得知智豪刑事律师事务所专办刑事案件而慕名前来委托,请求委托智豪刑事团队律师办理。在二审阶段,根据案件情况,团队律师提出辩护方案:本案量刑证据不确实、充分,犯罪起因、犯罪作用不明确,共同犯罪地位、作用认定有误,且愿意赔偿部分经济损失。
上述部分意见部分被法院采纳,在赔付部分钱款的情况下,在二审中判决何某某死刑依法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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