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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2011-4-7 来源:本站 点击:3271
重庆刑事律师网属重庆地区最知名的刑事专业化的刑事律师团队,刑事团队由重庆名所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鼎力打造,本网首席律师暨和谐中国十佳律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张智勇领衔创办重庆刑事律师界的钻石团队,精通擅长刑事辩护,成功办理了大量的重庆及全国的重大影响的无数的刑事辩护案件。

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正在辦理的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犯罪案件,只要基本犯罪事實清晰,基本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依法及時起訴、審訊。  

   二、《解釋》第一條劃定:『違背國家劃定,采取租用國際專線、私設轉接設備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臺電信業務進行營利流動,擾亂電信市場治理秩序,情節嚴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劃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法規標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印發《辦理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犯罪案件聯席會議紀要》的通知 
【發布部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發文字號】公通字[2002]29號  
【發布日期】2003.04.22 
【實施日期】2003.04.22 
【時效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分規范性文件 

【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解放軍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出產建設兵團分院,新疆出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公安局: 
 
   2002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信息工業部等部分在北京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當前打擊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犯罪專項步履中的法律合用題目。自2002年9月17日開始,各級公安機關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打擊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的專項步履。
  
   三、獲得國際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的經營者(含涉港澳臺電信業務經營者)明知他人非法從事國際電信業務,仍違背國家劃定,采掏出租、合作、授權等手段,為他人提供經營和技術前提,利用現有設備或另設國際話務轉接設備並從中營利,情節嚴峻的,應以非法經營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責任。』對於未取得國際電信業務(含涉港澳臺電信業務,下同)經營許可證而經營,或被終止國際電信業務經營資格後繼承經營,應認定為『擅自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臺電信業務』;情節嚴峻的,應按上述劃定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主犯在逃,但在案的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犯罪的基本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依法先行處理。為正確、同一合用法律,保障專項步履的深入開展,依法查處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的犯罪流動,2002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信息工業部等部分在北京召開聯席會議,共同研究打擊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犯罪工作中的法律合用題目,對有些題目取得了一致熟悉。對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共同犯罪的主犯,以及與犯罪分子相勾結的國家工作職員,應依法從重辦處。對具有自首、立功或者其他法定從輕、減輕情節的,應依法從輕、減輕處理。會議紀要如下:

   一、各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理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犯罪案件中,要從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維護電信市場治理秩序和保障國家電信收入的高度熟悉打擊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犯罪流動的重要意義,積極參加專項步履,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加強協調,加快辦案進度。  2000年5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擾亂電信市場治理秩序案件詳細應用法律若乾題目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尺度的劃定》、2002年2月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非法經營國際或港澳臺地區電信業務行為法律合用題目的批復》先後發布實施,為公安、司法機關運用法律武器正確、及時打擊此類犯罪施展了重要作用。因為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犯罪流動的情況比較復雜,專業性、技術性很強,犯罪手段不斷翻新,泛起了一些新情況、新題目,如電信運營商與其他企業或個人互相勾結,共同實施非法經營行為;非法經營行為人使用新的技術手段進行犯罪等。現將會議形成的《辦理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犯罪案件聯席會議紀要》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四、公安機關偵查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犯罪案件,要及時全面收集和固定犯罪證據,抓緊緝捕犯罪嫌疑人。

              辦理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犯罪案件聯席會議紀要 
     
 
   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不僅擾亂國際電信市場的治理秩序,造成國家電信資費的巨大損失,而且嚴峻危害國家信息安全。上級機關要加強對案件的督辦、檢查、指導和協調工作。
  
   六、各地在辦理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犯罪案件中碰到的有關題目,以及偵查、起訴、審訊的信息要及時向各自上級主管機關講演。《解釋》第一條所稱『其他方法』,是指在邊境地區私自架設跨境通訊線路;利用互聯網跨境傳送IP話音並設立轉接設備,將國際話務轉接至我境內公用電話網或轉接至其他國家或地區;在境內以租用、托管、代維等方式設立轉接平臺;私自設置國際通訊出進口等方法。 
 
   五、堅持『懲治與寬大相結合』的刑事政策。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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