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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认定与处罚
  2011-10-5 来源:本站 点击:5229

1981 年 5 月,某某公社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了烟花厂,先后
生产了高、低空烟花。同年 9 月从外地请来的副厂长兼技术员刘某
荦职回家i 经互某某 (56 岁,主管工业的公社革委会副主任)同意,
溴定在不增加新品种的情况下,继续生产;同时.积极怒办法聘请技
术员。为了扩大生产,增加收入,、同年 10 月 21日李某某 (45 岁,工
业办公室副书记)等三人到某某烟花厂联系购买原材料时,带回一
种新品种——“魔术笛”。在没有配方,没有枝末员的情况下,经工
办李某某等-三人让工人试制“魔术笛”并动用 了 白药(氮酸钾7. 5 克、
墨食子-酸2. -5 克)。魔术笛试制出来后,经李某某等人试放认-为成功。
经王-某某批准,10 月 6 日正式投产。11 月 13 日工人王某某打白药
起火,烧伤住院。20 日又连续发生两次事故。厂长多次向王某某反
映车间的不安全因素,但未引起重视, 更为严重的是,在:生产魔术
笛时,没有把危险工序和一般工序分开。在四道主序上分别操作的
新刑法案例评析
19 名工人挤在一个 18平方米的房间里,而且门窗少,没有太平出
口,,同时把成品、半成品堆放在车间里,11 月 26 日上午11 时15 分,
工人董某某为了完成定额,把白药盆放在案桌上装药  (规定白药盆
放在案桌底下)。工人张某某在打白药时,因使用铁器 (严禁使用铁
器),烧着起,并引燃了盆内的白药,引燃车间内堆放的白药,引
起车间内堆放的四千多个魔术笛爆炸。由于火势迅猛,无法疏散和
躲避,蛲死六人,烧残由人,轻伤五人,共造成损失二万二平多元。
【法律问题】
李某某的行为定重大责任事故罪,还是定危险物品肇事罪?
【讨论要点】
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认定与处罚
【问题解说】
    本案中,王某某身为主管公社工业的领导,明知烟花厂多次发
生事故,车间内存在不安全的因素,厂长曾多次向其反映不安全的
情况,均未引起重视,批准生产新产品,以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困
此,他在主观上具有过失,在客观上没有正确履行应负的责任,玩
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卜 已构成玩
忽职守罪。那么李某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所谓危
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
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
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某符合本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从司法实践中案件情况肴,主要是从
二编  总    则·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
蚀性物品的职工。但不排除其他入也可能构成本罪。
    ·本案中,李某某作为工办副书记,直接指挥烟花厂生产,指挥
工人冒险试制新产品十符合本要件。
    2.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某的行为符合本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即
包括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5 种危险物品。所
谓爆炸性物品,是措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
系统、起爆药、爆破剂、黑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烟花爆竹、
各种军用爆炸物等。所谓易燃性物品,包括汽油、煤油、柴油、液
石油、,潜精、各类胶片等。所谓放射性物品,是指通过原子梭衰
时放出的射线发生伤害作用的物质,如镜、铀、铬、钚等。所谓
章害性物品,包括甲胺磷、磷化铝、磷化锌、砒霜、五氯酚、二溴
氯丙烷.. 氰化钾等。所谓腐蚀性物品,包括硫酸. 硝酸. 盐酸等。因
为上述这些物品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有关部门颁发了一系
列的规定对其进行管制。
    本案中,试制“魔术笛”所用的白药即属爆炸性物品。
    3. 本案中,被告入李某某的行为符合本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
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具有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主观心理。
÷于行为人对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本身则既可能出于过失,也
可能出于故意。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某在技术员辞职后,、本应立即停产,但是
在没有技术员,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李仍然指挥工人冒险试制
产品,,其作为主管烟花厂的直接人员,对白药的危险性应该知道,
对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能够预见,但却轻信能够避免,其过失心态,
不证自明。
4. 本案中,被告入李某某的行为符合本罪的客观要件。
-
第二编
则·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471·
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
 物品的职工。怛不排除其他人也可能构成本罪。
    本案中,李某某作为工办副书记,直接指挥烟花厂生产,指挥
 ']、冒险试制新产品,符合本要件。
2.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某的行为符合本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即
::括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 5种危险物品. 所
 炸性物品,是指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早爆索、非电导爆
幸、起爆药、爆破剂、黑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烟花爆竹、
蚤种军用爆炸物等。所谓易燃性物品,包括汽油、:煤油、柴油、液
·↓石油、酒精、各类胶片等。所谓放射性物品,是指通过原子核表
交时放出的射线发生伤害作用的物质,如榕、铀、钴、钚等。所谓
毒害性物品,包括甲腔磷、磷化铝、磷化锌、砒霜、五氯酚、二溴
.→丙烷、氰化钾等。所谓腐蚀性物品,包括硫酸、硝酸、盐酸等。困
;i上述这些物品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有关部门颁发了二系
的规定对其进行管制。
    本案中,试制“魔术笛”所用的白药即属爆炸性物品。
    3.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某的行为符合本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
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具有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主观心理。
于行为入对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本身则既可能出于过失,也
可能出于故意。
[ 砉没;;:S 告人李某某在技术员辞职后,本应立"停产,但是
    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李仍然指挥工人冒险试制
产品。·其作为主管烟花厂的直接人员,对白药的危险性应该知道:
对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能够预见,但却轻信能够避免,其过失心态,
卞:证自明。
4. 本案中,,被告入李某某的行为符合本罪的
的客观要件。
新刑法案例评析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
过程中,1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行为。在不同的环节,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
不同。在生产方面表现为表现为不投规定要求设置相应的通风、防
火、防爆、防毒  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
操作等安全设施。在储存方面,-不接规定'设专人管理,·不设置相应
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 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
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在运输方面,表现为违反有关规定,将客货
混装,表现为不接规定、分运、分卸,不接规定限速行驶,无专人看
管. 在使用方面,不按规定的剂量、范围、、方法使用,或者不采取
必要的防护措施等。’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须在生产、储
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危险物
品肇事罪。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某的行为,明显符合本要件 i在生产过程中,
没有将危险工序和一般工序分开,门窗等没有太平出 口,同时将成
品、半成品堆放在车间里,最后造成 6 人死亡j 4人残疾,5人轻伤
的重大损失。
    李某某是公社工业办公室副书记,主管社办企业,直接指挥烟
花厂生产,,在技术员辞职后,本应立即停产,但是在没有技术员,没
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李仍然指挥工人冒险试制新产品,以致发生
重大伤亡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由于造成这次责任事故所违
反的是爆炸物品在生产过程中的管理规定,对此刑法第136条已有
特殊规定,对于刑法条文中有特殊规定的条款,- 在适用时应该优于
一般规定的条文。即刑法第13吕-条所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刑法
第136条所规定的危险物品肇事罪在犯罪构成上是完全一致的,只
是因为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所发生危害性更大,- 所以刑法才对此
做了专条规定,因此凡属于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
腐蚀性物品管理的规定,并且是在生产:- 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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