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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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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5 来源:本站 点击:5236 |
第二编 总 则·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461·
-::,.!十.
题 记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入重伤、
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
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入死
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62●
新刑法案例评析
定委员会评定,被害人的伤残等级为五级。被害人五某华住院治疗
23 夭,花去医疗费 8428. 72 元,0①
【法律问题】
王某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讨论要点】
交通肇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问题解说】
【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如何定性:,有三种意
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定交通肇事罪。理由是:本案犯罪主体是汽
车驾驶员,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规章制度而发生重大事
故,致入重伤,其主观方面出于过失,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特征。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定故意伤害罪,。理由是:本案被告人明知自
已驾驶的吉普车已经肇事撞了人,但没有及时停车,-而是驾车逃逸。
特别是当他听到受害人及在场人的呼喊之后仍然继续行驶,置被害
人的生死于不顾,其主观上出于故意,客观上造成被害人重伤,符
合故意伤害罪的特征。
第三种意见认为应定敌意杀人罪;。理由是:被告人在肇事后明
知被害人被挂在车上,.,叉昕到了被害人及在场人的 喊,却继续驾
车逃跑,表现出要剥夺被害人生命的情形,其主观上处于故意的心
③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二、被告入王某某赔偿被害人王菜驹经济掇失人民币32081. 12元(含医疗费 8428.
72元,住院23夭的误工补助费和;营养、补助费460元,五级残废20年L的补助 费21084元,
王某华之子丰某的扶养费 2108. 4!! 元)::;.;批款于判决书生效后三日内给付。
二编 总 则·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463●
理状态,客观上实施了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应负故意杀人未遂的
刑事责任。
我们认为,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1.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某的行为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客观要
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
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入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
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入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
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
为人虽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未造成上述法定严重后果的,
不构成本罪。
本案中,被害入的重伤结果不是肇事当时造成的,而是在肇事
后被告人在逃逸中故意造成的。肇事当时被告人客观上并未造成严
重后果,如果被告人及时停车,其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被告
人在肇事后为了逃跑而故意伤害他人,此时被告人的行为就构成故
意伤害罪。
2. 本案中,被告入王某某的行为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主观要
件。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
过失。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某肇事后被害人被挂在吉普车的保险杠上,
对此被告入是明知的;继续行驶可能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对此
被告入也是明知的。但被告人却采取了放任的态度,不顾被害人和
在场入的呼喊而驾车继续逃跑,结果造成被害人重伤,其行为的性
质属于间接敌意伤害。此外,被告人的故意内容是伤害还是杀人,必
须本着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结合案件的全部客观事实进行全面分
斫。本案被告人只是一心想跑,置被害人的生死于不顾,主观心态
是间接故意,被害人是死是伤均在其故意之中,对这种情况只应
新狲法案例评析
其实际造成的结果定性。本案实际造成的结果是被害人身受重伤而
没有死亡,敌对被告人的行为只能定敌意伤害罪而不能定敌意杀人
罪。综上,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某违章酒后开车,明知撞车肇事后
仍驾车行驶,将被害人王某华从马车上撞下来。此时王某某已感到
车轮异常并昕到被害人的喊声和车轮下发出的沙沙声,,但不顾被害
人和在场人的呼喊和劝阻,继续驾车逃逸,以致造成被害入主某华
两处轻伤,两处重伤,终身致残的后果。被告人主观上具有伤害他
: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
罪,且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被告入主某某对自
已犯罪行为给被害人王守华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问题结论-】
被告人王某某造成被害人重伤的结果 是肇事当时造成的,对
被人重伤的结果出于主观上的故意,不构::成交边肇事罪,而构戚
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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