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自然人犯罪一样,单位犯罪的行为也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并且主要
表现为作为的形式。本法分则规定的100余种单位犯罪行为,大多数都是以作为的形式
实施的。有的单位犯罪还只能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不能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或者只
有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才可能出现不作为的情况。例如,本法第192条规定的集资诈骗
罪,就只能以作为的形式实施。有的单位犯罪既可以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以不
作为的形式实施,如本法第182条规定的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以作为的形式实施的单
位犯罪,也有犯罪的既遂和未遂的划分问题,也可以说,凡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的单
位犯罪中,都有犯罪的既遂和未遂之别。我们认为,认定单位犯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
在一般情况下,与认定自然人犯罪的既遂和未遂的标准基本相同,即要看单位犯罪的
主客观要件是否完全符合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完全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为犯罪既
遂,不完全符合的为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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