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主观罪过的形成,与自然人犯意的形成,有不相同之处。大体上说,单
位犯罪主观罪过的形成,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单位领导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实施单位犯罪,这是单位犯罪主观罪过形成的最常见形式。如一个企业法人的董事会开会决定偷逃国家的税款以弥补亏损等。第二,单位的法定代表入自行作出决定。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是单位的领导核心和对外的全权代表,法定代表人个人出于为法人牟取利益
的目的,在单位可以行使的权限和经营的业务范围之内,作出的实施犯罪行为的决定.
在没有被法人的领导决策机构明确否定情况下,就是单位的犯罪决定。第三,单位的
成员主要是单位的管理阶层的人员,为了单位的利益,作出的实施犯罪的决定和提议.
不论是否付诸实施,只要经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单位的决策机构认可的,也属于单位
的罪过,不再是自然人的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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