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案件中赃款赃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缴的,一般应当考虑从轻处罚。
受贿案件中赃款赃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缴的,视具体情况可以酌定从轻
处罚。
犯罪分子及其亲友主动退赃或者在办案机关追缴赃款赃物过程中积极配
合的,在量刑时应当与办案机关查办案件过程中依职权追缴赃款赃物的有所
区别。
职务犯罪案件立案后,犯罪分子及其亲友自行挽回的经济损失,司法机关
或者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挽回的经济损失,或者因客观原因
减少的经济损失,不予扣减,但可以作为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