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是正式进行法庭审判前的准备阶段。开庭审理前.,书记员
应当依次进行下列工作 :( 1)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是否已经到庭;(2]宣读法庭规则;(3]请公诉人、辩护人人庭;(4]请审
判长、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入庭;(5)审判人员就座后,当庭向审判长报
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1 ]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我国公民可以持有效
证件旁听;因审判场所、安全保卫等客观因素需要限制旁听人数的,人民法院
应当说明理由,旁听人员持人民法院发出-的旁听证进入法庭。但是,未成年人
(经法院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以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不得旁
听。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
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2]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经人民法院传唤或者通知末到庭,不影响开庭审判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
(3)法庭正面应当悬挂国徽。出庭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司法警察
应当按照规定着装;出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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