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案件情况的人有作证的权利与义务。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
看,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提供证言,既是其权利,更是义务。为了保
五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充分行使这一权利,.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必须保
云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
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同时L,刑事诉讼法也将作证规定为了解
美件情况的人的义务,这里的义务既包括提供证言的义务,。如刑事诉讼法第六
十条第一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更包括如实
姜供证言的义务,如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
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
巷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对于
在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
王。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
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构成伪证罪,处三
革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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