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行为对象是存储在物理介质中的数据信息,当作案人对其
窃取或修改时,并不会发生明显地改变也不会留下多少“痕迹”,要想通
过电脑程序本身来查获犯罪行为人有较大难度。一般说来,犯罪过程持
续时间越长,留下的罪证可能就越多,被发觉的可能性就越大。实践表
明,在侦查的过程中,侦查人员需要依赖作案人持续的作案行为,一旦犯
罪在未获取有价值证据前中止,侦查也只能宣告中断。网络犯罪证据还
非常容易被毁灭,因为犯罪行为完全发生在作业系统或者软件资料上。
犯罪行为的证据只存在于软件的资料库和输出的资料中,犯罪分子作案
时,可通过预先设置好的破坏性程序或使用格式化命令,将一些遗留在软
件中的证据瞬间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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