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定电子证据的真实性时,应当结合以下因素,考虑电子证据的生成、存
储、传送与收集等各个环节,以及审查该电子证据在上述环节是否
过删改,从而进而作出综合评价。
1]审查电子证据的取证对象与取证技术
刑事电子证据的取证活动应当针对每一案件的事实,分别明确取证的数据
电文证据、附属信息证据和系统环境证据的内容和范围,这三个相关联
的证据构成了一份完整的证明体系,确保电子证据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
数据的获取、分析、破译需要专业人员和有资质的人员进行,否则所获得的电子证据的真性
将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