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刑事律师网免费咨询热线:023-63608269
网站首页 刑事法规 刑事程序 刑事评论 刑事动态 罪名详解 常见问题 服务指南 业务受理 律师空间
重庆刑事律师网——故意伤害(杀人)罪亲办部分案例
诈骗罪 食品卫生安全犯罪 故意伤害(杀人)罪 盗窃罪 挪用公款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非法经营犯罪 强奸罪 挪用资金罪 敲诈勒索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绑架罪 抢夺罪 单位犯罪 交通肇事罪 合同诈骗罪 职务侵占罪 组织卖淫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聚众斗殴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站内搜索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常见问题 更多>>
运输毒品的行为-重庆律师咨询
贪污罪数额-重庆律师咨询
集资诈骗罪数额-重庆律师咨询
强奸罪量刑-重庆律师咨询
职务侵占罪-重庆律师咨询
重庆律师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
重庆律师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
最新动态
【智豪观点】“两高三部”出台新规....
智豪观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
三尺辩台 莫道红颜不“亮剑” —....
律师不应对法官遭受暴力袖手旁观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专题推荐
当前位置:首页 >> 故意伤害(杀人)罪 >> 故意伤害(杀人)罪亲办部分案例 >> 故意伤害罪(重伤)-法院判处缓刑 >> 详细
故意伤害罪(重伤)-法院判处缓刑
  2014-2-18 来源:本站 点击:2065
 案情回放:嫌疑人何某 男汉族 198394日生 ,重庆市渝中区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2421日被重庆市某公安分局执行逮捕。

嫌疑人家属于2012424日慕名前来找到智豪律所团队,要求我们代理该案件。我们接受委托后依法多次会见嫌疑人,了解了基本案情,并协助嫌疑人家属与被害人积极达成赔偿协议并获得被害人出具的谅解书。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涉嫌故意伤害罪,至他人重伤。经认真仔细查阅案卷后发现起诉意见书对被告有利的情节未予认定:1、立功情节。被告到案后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捉获了其他同案犯,但是未被依法认定为立功情节;2、从犯。本案起因是被告的朋友与他人发生感情纠纷,邀约被告去帮忙教训被害人;被害人的重伤后果与被告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是未认定被告为从犯。经辩护人多次与检察院交换意见,最终在起诉书中认定被告为从犯,且有立功情节,为其在审判阶段得到从轻判处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审判阶段,经智豪刑辨团队集体研究讨论,提出申请辩护意见:1、被告系受要约参与,与伤害后果无直接因果关系,应当认定为从犯;2、被告有立功情节;3、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且获得谅解;4、被告平常表现良好,系初犯。

建议法庭对其减轻处罚并判处缓刑,重庆市某区法院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于20129月做出刑事判决,认定被告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上一篇】谢某故意杀人罪-法院轻判为7年有期徒刑
【下一篇】唐某为义气殴打他人致重伤,智豪律师竭力辩护获缓刑
相关内容
李某某故意杀人案 正当防卫
唐某为义气殴打他人致重伤,智豪律师竭力辩护获缓刑
重庆公安局禁毒总队原副总队长罗某不服一审死刑判决上诉案二审辩护(故意杀人、包庇毒品犯罪等)
王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智豪辩护有期徒刑10年
邓某犯故意伤害罪,成功判缓刑
罗某故意伤害致死一审判无期 ——智豪二审辩护改判有期十五年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
中关村 | 重庆法律查询 | 法律搜索 | 中国律师之家 | 纵横法律网 | 长沙刑辩网 | 福州公司律师 | 中国律师自助建站网 | 重庆律师资源网 | 问问律师网 | 重庆律师网 | 刑事网站大全 | 重庆律师事务所 | 重庆律师网博客二 | 重庆律师 | 重庆德宁普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律师 | 重庆刑事辩护律师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秦皇岛律师 | 重庆律师和讯博客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律师百度空间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i法律服务网 | 法度网 | 武汉交通事故律师 | 厦门法律咨询 | 重庆刑事律师网 | 爱心 | 
网站首页 | 律师团队 | 律所简介 | 服务指南 | 案例中心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渝ICP备11000256号-版权所有 渝ICP备11000256号-1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之 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38-8367-8219    详细地址:重庆市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B栋25楼 电子邮件:E—mail:1335919895@qq.com 律师在线QQ:1335919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