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某,重庆市南岸区某物业公司经理,曾因盗窃罪被叛徒有期徒刑2年;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01年3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3日被逮捕。其家属委托智豪刑事辩护团为其辩护,
案件回顾:被告人陈某因怀疑物业公司租借的钢管部分被盗,怀疑是李某等人所为,即邀约其妻和表哥周某等人帮忙追查,后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采用暴力进行长时间的逼供,对李某头部实暴力致命打击,后李某处于昏迷状态,将其送往医院抢救,李某因创伤性休克死亡。本所认为当事人陈某并未邀约他人殴打死者李某,陈某等人对李某有积极施救行为,并在法庭上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并对事后赔偿积极主动,希望法庭从轻处罚,得到采纳,陈某判处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