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因涉嫌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被重庆市xx区公安分局刑拘,同月,周某某的家属慕名来到智豪律师事务所咨询,智豪团队在了解案情后,认为案件有一定的辩护空间,同意接受周某某家属的委托,由刑五部资深律师作为周某某的辩护律师
案件办理:
接受委托后,彭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周某某,详细了解了其向公安机关的供述内容。按照周某某交代的,其涉案金额近5000万元。
智豪团队经讨论后,认为周某某所涉嫌罪名为虚报注册资本罪,最高刑期为不超过三年,同时其也并未造成被害人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对其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其家人也愿意为其提供担保,保证监督其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辩护律师遂向公安机关申请对其取保候审,公安机关研究后采纳的辩护人的意见,对周某某改变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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