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被告人秦某某和乔某长途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俗名‘冰毒’) 10000克欲行贩卖,在尚未交易时被重庆公安机关抓获。秦乔二人的罪行是十分严重的,很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秦某某也以为必死无疑。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高度重视。对案情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主办警官、检察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会见被告人时对他提出了一些必要的要求。认真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和同行进行了交流,根据案情,决定为被告人秦某某作免死辩护。重庆市x中级法院接受了我的辩护意见,从轻判处被告人秦某某无期徒刑。宣判后,祁某某没有提出上诉。家属表示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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