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被告人熊某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被重庆市xx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为无期徒刑,被告人对判决不服。同月,熊某的家属慕名来到智豪律师事务所咨询,智豪团队在了解案情后,经过认真分析,同意接受熊某家属的委托,由刑一部资深律师作为被告人的二审辩护律师介入该案。
案件办理: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查阅了所有卷宗材料和一审判决书。由于被告人涉嫌贩卖的毒品系冰毒,约2000余克。案情重大,辩护律师在查阅、复印了全部的案卷材料后,将此案提交智豪团队进行讨论。讨论认为毒品虽然数量大,但纯度不高,毒品没有流入社会,有特勤引诱的情形,且二审中辩护律师介入后讲解法律知识后被告人自行在监所里检举了一个立功线索。
2013年3月,重庆市xx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彭律师按照智豪团队提出的辩护方案,发表了辩护意见,合议庭在充分听取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后作出了二审判决为15年,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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