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
|
|
|
|
|
|
|
|
当前位置:首页 >> 死刑专区>> 重庆律师网 死刑执行前发现重大情况,应该怎么办? >> 详细 |
重庆律师网 死刑执行前发现重大情况,应该怎么办? |
|
2011-1-28 来源:本站 点击:8241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执行死刑前发现重大情况需要改判的案件如何适用程序问题的批复》规定——“对核准死刑的判决、裁定生效之后,执行死刑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需要改判的案件,应当由有死刑核准权的人民法院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改判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因此,若死刑执行前发现重大情况,应当依法改判,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重庆刑事律师网http://www.cqxslaw.com/
|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