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嫌疑人张某、 男、 汉族、重庆人。因涉嫌诈骗罪于2012年9月被拘留关押于某区看守所。
嫌疑人的家属于2012年12月18日下午慕名前来找到智豪律所团队,经咨询后,最后选择委托本所律师。
我接受委托后立即找到相关办案单位联系接洽,依法先后19次会见了何某,了解案情;并到重庆市某检察院交换意见。经智豪刑辨团队集体讨论,辩护人提出提出嫌疑人张某系初犯、案发后积极赔偿相关费用,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其犯罪金额较小,且一直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意见 。经开庭审理,最后法院采纳本所律师意见、判处何某有期徒刑1年,至迟,何某刑期不过一个月,实际上相当于缓刑了,但当事人巨额罚金不用缴纳了。张某家属比较满意并送锦旗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