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被告人明某某邀约陈某某(外号“安儿”,已判刑)一同贩卖毒品,并由明某某出资10万余元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一外号叫“远几”的男子手中购得海洛因,尔后将海洛因打成每个100元、200元、400元不等价格的包子进行贩卖,后背公安机关抓获。
后家属前往本所委托本所律师辩护,成功减刑,当事人表示不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