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刑事律师网免费咨询热线:023-63608269
网站首页 刑事法规 刑事程序 刑事评论 刑事动态 罪名详解 常见问题 服务指南 业务受理 律师空间
律所团队 经典案例 取保候审 缓刑减刑 贪污贿赂 毒品专区 经济犯罪 荣誉展台 团队简介 团队动态 联系我们  
专题推荐
诈骗罪 食品卫生安全犯罪 故意伤害(杀人)罪 盗窃罪 挪用公款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非法经营犯罪 强奸罪 挪用资金罪 敲诈勒索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绑架罪 抢夺罪 单位犯罪 交通肇事罪 合同诈骗罪 职务侵占罪 组织卖淫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聚众斗殴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站内搜索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常见问题 更多>>
运输毒品的行为-重庆律师咨询
贪污罪数额-重庆律师咨询
集资诈骗罪数额-重庆律师咨询
强奸罪量刑-重庆律师咨询
职务侵占罪-重庆律师咨询
重庆律师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
重庆律师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
最新动态
【智豪观点】“两高三部”出台新规....
智豪观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
三尺辩台 莫道红颜不“亮剑” —....
律师不应对法官遭受暴力袖手旁观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经济犯罪 经济犯罪亲办部分案例 | 经济犯罪罪名及构成 | 经济犯罪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 经济犯罪相关新闻 |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犯罪>> 赵某犯组织领导传销罪 ——智豪成功辩护获缓刑 >> 详细
赵某犯组织领导传销罪 ——智豪成功辩护获缓刑
  2015-4-8 来源:本站 点击:5368
 案件回放:

    被告人赵某,男,于20111月至20125,与黄某、温某(另案处理)等人在重庆市组织、领导“中国特色品质营销全民互助明明商”传销组织。该组织以文化部和中国农业银行合作平台之名,虚构成立所谓的“中国全民借助银行”,以借款高额返利为诱饵,引诱他人参加该组织。加入该组织成为“环民”需通过介绍人缴纳4100(4010)“支助金”、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农业银行储蓄卡等资料,领取“中国全民借助银行卡”和“司契单”。其需要再发展两个下线作为其“根芽”加入该组织,完成“生根发芽”任务的“环民”能获得第一月2000元、第二月500元、第三月1000元的“月金”返利。如其下线再平衡发展两个“根芽”,即可逐月依次获得第四个月5000元、第五个月8000元、第六个月14000元、第七个月28000元…最高可达128000元的“月金”返利。如果没有继续平衡发展“根芽”收取“支助金”,则无法得到前述额度的返利,仅按发展下线人数的多少领取不超过其前次已得额度的“月金”返利。被告人黄某、赵某先后加入“明明商”,并随后在重庆成立“明明商重庆原商委”组织发展多人加入“明明商”。被告人赵某系“原商委”第一任领航人。黄某接任“领航人”后,赵某又以总部人员身份出席“会通”交流。20101025日至20111031,赵某获得月金返利人民币182500,其使用农行账户收支管理“原商委”传销资金,直接收取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资金累计达人民币500余万元。

辩护策略:

(一)律师介入

智豪律师事务所办理的传销案件较多,智豪所在传销案件方面是属于经验比较丰富的。家属通过智豪官网,看到多份智豪办理的传销案件的判决书后,觉得亲自到智豪律师事务所咨询。智豪主任和智豪律师接待了家属,根据家属提供的信息,用专业的刑法知识和办案经验,全方位地向家属分析了案件。家属在接受了智豪专业的免费咨询服务后,坚定了信心,决定委托智豪律师为其辩护。

(二)律师会见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接受赵某的委托后,指派智豪律师担任赵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智豪律师及时会见了赵某。智豪律师在会见时,认真的记录当事人所说的每一个细节。在回见后,根据当事人讲述的案件情况,从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等角度,草拟取保候审申请书。并及时地到承办单位,查到本案的承办警官,并以口头和书面的形式向他们提交了法律意见。

智豪律师将与承办人员交流的情况,以书信的方式告知了赵某。并且待案件有其他情况时,及时地赶往看守所会见赵某。智豪律师会见赵某,除了核实了解案情,还会向赵某送去家人的问候与关心,让他能够放松心情。

(三)团队讨论

智豪向当事人承诺,毎案必议,本案也不例外,智豪律师结合自己了解的情况,以绘图制表的方式,向智豪团队介绍本案,在本案有了进一步了解后,智豪团队律师结合自身办案经验,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智豪集体智豪的力量,该案在经智豪团队讨论,分析事实证据、探讨法律适用、研究实战技巧、论证辩护观点,在充分考虑众律师意见与本案具体情况后由本案承办律师最后制定出以下逻辑严密、合法合理,全面兼顾定罪量刑的辩护方案。

(四)具体辩护方案

智豪律师在法庭上提出:

1、赵某在担任领航人时主要从事讲师角色,非组织、领导者,在“明明商”体系中系从犯。

2、赵某没有发展下线,其领取的“月金”实质上是劳动报酬。

本案证据体系结构图中,何某、莫某、朱某和蔡某等体系,均非是赵某所发展。他在供述中讲只发展了一个人,然该人没有出现在任何一个体系中。而且没有证据证明其发展的下线发展了其他下线,所以赵某并不符合明明商的“月金”领取规则。因此他领取“月金”是其担任“原商委”讲师的报酬。

3、赵某在201267月份已退出明明商,不应对后面发展的人数和活动负责。在20133月参加清风寨“会通”的行为不应认定赵某是在搞传销活动。

4、赵某2013345月购买有机大米等的活动,不应认定是搞传销的犯罪行为,属于正当买卖。故此次销售商品的行为不属于传销活动,商品交易所涉及的资金也不属于传销资金。

5、本案认定传销人数和赵某“直接或间接”收取传销资金500万的证据不足,无法证明达到“情节严重”的犯罪标准。

6、赵某主动到侦查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讲述了自己涉案的事实,应认定为自首。

7、赵某加入明明商有受骗的的因素,其本身并不具备与法律对抗的意愿,其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且一贯表现良好,并已经被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并交纳了17万罚金,在本案中真诚悔罪。

8、承办律师最后还从人性司法的角度为赵某争取宽大处理,赵某因此事已经被处以高额的行政罚款导致家庭破裂。况家中尚有读大学的孩子,有年已八十四岁的老母亲需要赡养。其罪虽难恕,其情有可悯。赵某慑于法律之威,认罪彻底,应给予改过自新机会。

案件结果

本案法官在综合全案事实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经过反复斟酌,最终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大部分意见,判处被告人赵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为赵某争取了更大的自由,免除了牢狱之灾。

这一辩护结果领当事人非常满意,其从未想过会被判处缓刑,正是因为智豪律师的努力,为他争取到这样的处理结果。智豪律师的努力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上一篇】谢某合同诈骗案,成功获缓刑
【下一篇】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豪毫厘必争,十年有期改三年
相关内容
嫌疑人王某犯合同诈骗罪最终检察院不起诉无罪释放
涉嫌受贿被网上追逃,慕名委托智豪律师代为辩护
黄某伙同黄二等人诈骗30万余元 经智豪辩护获轻刑
李某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经律师辩护成功缓刑
重庆付某某诈骗罪最终不起诉
倪某涉嫌职务侵占改性为挪用资金罪被判缓刑案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
中关村 | 重庆法律查询 | 法律搜索 | 中国律师之家 | 纵横法律网 | 长沙刑辩网 | 福州公司律师 | 中国律师自助建站网 | 重庆律师资源网 | 问问律师网 | 重庆律师网 | 刑事网站大全 | 重庆律师事务所 | 重庆律师网博客二 | 重庆律师 | 重庆德宁普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律师 | 重庆刑事辩护律师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秦皇岛律师 | 重庆律师和讯博客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律师百度空间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i法律服务网 | 法度网 | 武汉交通事故律师 | 厦门法律咨询 | 重庆刑事律师网 | 爱心 | 
网站首页 | 律师团队 | 律所简介 | 服务指南 | 案例中心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渝ICP备11000256号-版权所有 渝ICP备11000256号-1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之 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38-8367-8219    详细地址:重庆市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B栋25楼 电子邮件:E—mail:1335919895@qq.com 律师在线QQ:1335919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