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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智豪律师为其成功取保
  2015-4-8 来源:本站 点击:5361
 基本案情:

20134月,马某通过李某为负责人的投资咨询公司投资12万元入驻了某商厦小吃商铺。后李某向其宣称该小吃商铺因无法支付商厦租金要关门停业,之前的投资款无法马上退回。后来马某多次催促李某退款,李某仍不予以明确答复,也不愿意公示财务状况。马某怀疑李某在骗自己,情急之下手持煤气罐来到李某办公室,威胁李某再不还款将点燃煤气罐。后马某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辩护流程:

(一)律师介入

在马某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期间,其亲属慕名来到智豪律师事务所。智豪主任指派专业的律师为其提供咨询服务,智豪律师根据办案的经验,直击重点,较快地了解了案情,根据家属提供的信息,智豪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知识解答当事人的疑问,当事人在接受智豪律师免费提供的咨询服务后,认为智豪律师能够说中要点,并且不浮夸,不忽悠当事人,实事求是地用刑法知识来回答问题。家属当即与智豪签订委托。

    (二)律师会见

主办律师在接受委托的当天下午即到看守所会见了马某,向其了解案件情况并将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所具备的权利向马某进行告知与讲解,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接下来的时间,为进一步了解案情,不遗漏任何有利于当事人的细节和证据,主办律师数次会见当事人,不仅详细向其询问案情,并积极抚慰当事人,努力为其减轻心理压力和负担。

智豪律师在会见当事人过程中,我们从未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当事人,我们一直将当事人视为能够交心的朋友,智豪律师绝对地相信我们的委托人,只有设身处地的站在委托人的角度思考问题,我们才能做最好,最有效的辩护。

(三)团队讨论

在接受委托后,智豪律师事务所在其特有的团队讨论会议上对本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先由主办律师对本案向团队所有律师介绍基本案情,再由团队所有律师讨论案情,并结合自身多年办案经验对本案各抒己见,献计献策。最后,主办律师对团队讨论意见进行汇总研究。

通过智豪律所独有的团队讨论会议,每一件案子都能得到所有律师的参与,每一件案子都浸满了智豪全体律师的智慧,相当于一件案子,全所辩护,办案质量自然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四)具体辩护意见

结合全体智豪律师的智慧,主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的次日即向公安机关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主要陈述以下几点意见:1.马某主观恶性不大,是因他人重大过错行为再加上自己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而使自己作出了不理智的行为;2.马某不过是为吓唬李某还钱,没有点燃煤气的想法,不具有社会危险性;3.马某的丈夫在山区农村,且有赌博恶习,从未照顾过儿子,马某是自己儿子的唯一抚养人;4.马某所在的居委会、邻居的证言显示,马某一向表现良好,品行端正,没有前科。

辩护结果

智豪律师有理有据、情真意切的取保候审申请书说服了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迅速将马某予以释放,改为取保候审!马某获得自由的当天,在看守所门口再三向主办律师、智豪律所表示感谢,声称智豪律师挽救了自己的家庭、拯救了自己的自由!智豪律师事务所再一次成功彰显了“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的办案信条!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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