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周某某,男,1980年11月出生于重庆沙坪坝,汉族,初中文化,农民。 2008年9月17日20时许,被告人周某某在解放碑某娱乐场所将3包毒品海洛因(重约5.35克)以230元的价格贩卖给吸毒人员李x。 2008年9月18日被告人周某某与吸毒人员游某某电话约定以100元的价格贩卖海洛因约0.05克,双方约定在口腔医院会面后,再一起去“小弟”处拿毒品,当双方于次日凌晨0时许在口腔医院会面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其家属委托智豪辩护,成功减刑被判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