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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系民办大学的教师。该人和一培训公司取得联系,并到外地实地考察,该马某认为该公司产品很好,可以赚钱,于是便积极推广,收取课程费,并从中提成。后该活动被公安机关认定为非法经营,是一种传销活动,将马某抓获,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到看守所会见了马某,了解案情,以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性不大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成功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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