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8日下午2点,在重庆市渝北区法院神圣庄严的审判庭里,赵红霞被当庭公开宣判为缓刑,我们成功了!
本辩护律师张智勇代表赵红霞及其家人感谢所有关心本案、支持我们的社会公众、热心网民。可以说,没有你们的关注和支持,赵红霞是不会获得这样的判决结果的。之前,面对媒体对赵红霞是否做“无罪辩护”的追问,辩护律师一再作出否定回答,并强调指出,对赵红霞不做无罪辩护,而是要做赵红霞不构成被指控犯罪即敲诈勒索罪的辩护。坚持这样的辩护方案,是因为辩护律师查阅了全部案卷之后,经审慎研究、分析、比照法律规定,认为赵红霞并无敲诈勒索的明确的主观犯意和敲诈勒索的客观行为,但赵红霞的行为并非完全无辜,赵红霞在色诱、偷拍不雅视频时,其行为很明显是违法的。因为赵红霞主观上存在明知用偷拍的视频去威胁雷政富或行政机关购买肖烨公司服装的主观意图,有要求雷政富及政府部门强行购买肖烨公司服装的主观罪过,虽这一强行购买服装的目的最终未能实现,但赵红霞的行为可能构成另一违法行为的未完成形态;另一方面,从客观行为上看,赵红霞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偷拍视频行为本身也是违法的,基于这样的考虑,智豪刑辩团队按照惯例多次集体讨论后最终与赵红霞及其家属商定,对赵红霞不做无罪辩护,而仅对其做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辩护,辩护律师告诉赵红霞:确定这一辩护方案的最终目的:我们并不指望赵红霞被判无罪,我们的终极目标是赵红霞被判缓刑回家重获自由!目标终于完美实现,这不仅是智豪律师事务所两位出庭辩护律师的成功,更是整个智豪(刑辩)律师团队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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