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编辑:张智勇律师(重庆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
刑事知名律师张智勇释义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
根据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
刑法第206条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01年4月18日联合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本罪的追诉标准时,充分考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本罪的司法解释。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卜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
本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刑法第208条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由此可见,刑法对本罪的起刑点没有规定明确的数量、数额标准。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