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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林 管委会副主任
 
 
学历:1998年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在司法管教系统工作八年。

执业资历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任专职律师至今。

执业荣誉:获2009和2010年度重庆市区优秀律师称号;获重庆市第一届辩论大赛优秀辩手。

执业特点:稳重理性、口才雄辩,

功底扎实、严谨细致,

经验丰富、善于沟通,

执着勤勉、无畏争胜。

执业辩护的典型刑事案例:

一、承办周X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罪、贩卖毒品罪、组织赌博罪、非法拘禁罪案,辩护能力获当事人好评。
二、承办汪X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涉案金额120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获判缓刑。
三、承办杨XX涉嫌受贿罪案(涉案金额300万余元),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系从犯,轻判五年徒刑。
四、承办刘XX犯故意杀人罪上诉二审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为死缓。
五、承办黄XX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盗窃罪案,依法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出罪名异议意见书,最终认定被告人不涉黑,改变管辖由区法院从轻判决五年徒刑。
六、承办罗XX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经营罪案,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提出无罪意见,最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逮捕,嫌疑人无罪释放。
七、承办蔡XX涉嫌串通投标罪、敲诈勒索罪,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提出无罪意见,最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逮捕,嫌疑人获取保候审释放。
八、承办张XX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案(涉案金额50余万元)在嫌疑人已被逮捕阶段,积极向办案机关提出变更刑事羁押强制措施意见,嫌疑人终获取保候审。
九、承办刘X犯诈骗罪案,数额巨大,本应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终获缓刑。
十、承办黄X犯故意伤害罪案(致人重伤),系累犯,本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终获缓刑。
十一、承办陶XX组织卖淫罪案,依法向法院提出罪名异议辩护意见,最终认定改变罪名为介绍卖淫罪,被告人获从轻处罚判处10个月徒刑。
十二、承办张X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系累犯,本应从重处罚,被告人终被从轻处罚获十个月有期徒刑。
十三、承办白XX犯诈骗罪案(以邀约赌博设局方式,涉案金额21万余元,数额巨大,本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提出证据存在暇疵、被害人存在过错等辩护意见,经采纳后被告人获缓刑判决。
十四,承办梁XX受贿案,涉案金额15万余元,依法认定自首等情节,被告人获缓刑判决。
十五,承办台湾同胞何XX绑架案,涉案金额300万元,强力辩护,据理力争,被告人获免于刑事处罚释放。
十六,承办曾XX受贿案,涉案金额40万余元,提出自首情节获法院采纳,被告人减轻处罚8年半。
十七,承办毛XX运输毒品案,数量500余克,提出属最轻从犯,被告人减轻处罚12年。
十八,承办肖XX买卖、邮寄枪支案,依法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提出不构成犯罪的意见,当事人或取保候审释放。
十九,承办梅XX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45万元,提出属单位诈骗,作为负责人从轻处罚一年四个月。
二十,承办张X聚众斗殴案,系主犯,提出有立功情节,如实供述,无前科,辩护人参与双方和解,消除影响,获缓刑判决;本案其他从犯获实刑。
二十一,承办陈X贩卖运输毒品案,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提出参与涉嫌犯罪证据不足,当事人或变更强制措施并释放。最终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执业信条:专业素养为先      优质服务为重

正义良知为本      律师事业为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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