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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智豪律师团队刑事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智豪刑事团队服务承诺 


    鉴于本所是唯一的一家专做(只做)刑事案件的专业化得刑事律师事务所,为团队智慧服务于当事人的宗旨得以准确体现,整合团队的业务及社会资源为客户提供最专业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经本所律师会议讨论研究,制订本制度。
  一、讨论案件的范围:
  1.拟做刑事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申请缓刑,从轻减轻处罚等案件;
  2.刑事案件中有立功、自首及从犯等法定从轻和酌定从轻情节的案件;
  3.刑事案件中属于刑法修改后新定罪名及新司法解释生效适用的案件;
  4.刑事案件中属于罪与非罪及此罪于彼罪等难以定性的案件;
  5.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重大案件;
  6.有较大影响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和团伙结伙犯罪案件;
  8.在新型刑事领域中发生的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食品卫生等专业技术性强案件;  
    9.各类刑事案件中,存在案由、主体、管辖、刑事程序违法、法律适用等难以确定的案件;
  10.有较大影响的本地区及外地的重大复杂的案件;
  11.合伙律师及承办律师认为需要提出讨论的案件及其他要讨论的疑难复杂案件。
  二、讨论案件时间:
  1.每周星期五下午1时至3时的学习时间;
  2.根据登记讨论案件的数量和缓急情况,临时由主任确定讨论案件的时间。
  三、参加讨论案件人员:
  凡本所合伙律师、专职、兼职、特邀律师及律师助理必须参加。
  四、讨论案件方法:
  1.建立讨论案件登记簿,由承办案件的律师先向本所主任提出讨论案件口
头申请,经主任同意后,即按讨论案件登记簿上的规定项目进行逐项登记。
  2.登记后,由本所主任,根据案件缓急情况确定讨论时间,并通知承办律师做好讨论前的准备工作。
  3.在讨论案件时,一般由承办律师口头汇报,对少数复杂案件要事先草拟打印成书面汇报材料,分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
  4.讨论案件由主任主持、发动大家,各抒己见,力求通过讨论对案件取得共识。对少数人的意见也要予以重视并记录在案。
  5.指定专人对讨论案件发表的各种意见进行记录,并将该讨论记录做为本案案卷归档材料之一。
 
6.凡涉及国家机密或重大商业机密、或当事人隐私的案件的,负责的主管律师和承办律师须为客户严格保密在讨论中使用姓氏,不得使用全名。
     7经集体讨论后确定代理辩护方案,共同确定案件整体思路和策略,进行证据分析、拟定代理或辩护提纲。

  五、本制度经律师会议讨论通过即日起实施。




            智豪刑事团队服务承诺


   智豪刑事团队服务理念:
专业的刑辩律师、卓越的钻石团队

公开向社会承诺如下:

    ◆ 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即刻(至迟在48小时工作时间内)开展办案工作,联系案件承办单位、承办人、初步交换意见、提出会见申请。委托人不能提供准确的办案单位及办案人员的除外;

◆ 在确定会见前与委托人联系通报会见具体时间,会见后及时和委托人沟通;

◆ 自第一次会见后72小时内,为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有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如委托人未及时提供必要资料的除外);

◆ 委托人在侦查阶段向承办律师提出会见要求后,办案律师应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 定期联系司法机关掌握案件进展情况、诉讼环节,并及时向委托人通报;

◆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积极联系承办单位及承办人员,与承办人员就案件情况交换意见,查询、复印相关案件材料;

◆ 获取起诉意见书后48 小时工作时间内安排会见在押被告人,并及时与委托人联系;

◆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开庭前及时与承办法官沟通,并积极交换律师意见;

◆ 开庭前7日内向所领导提交辩护方案及庭审提纲,由所领导视具体情况召集所骨干律师共同研究、讨论,形成最终的辩护意见;

◆ 开庭前会见在押被告人,听取被告人对辩护意见的看法,最终确定辩护观点;

◆ 开庭后、宣判前承办律师根据庭审情况会见被告人,沟通庭审情况,完善相应辩护意见;

◆ 若委托人系外地亲属或委托人确实行动不便,经委托人申请,承办律师可在会见嫌疑人、被告人时代为办理上账事务;

◆ 接受案件后,应及时与委托人联络沟通信息,至少每10天与委托人通报一次案件进展情况;

◆ 承办律师在办案中知道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绝对保密义务。

 举报投诉邮箱:zhihaolaw@sina.com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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