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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
  2012-2-1 来源:本站 点击:5901

对戒毒劳动教养人员预防控制艾滋病的知识教育,采取有效措施,
提高对艾滋病的防控水平。
第四章  教    育
    第二十五条  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戒毒大(中)队应当根据
戒毒劳动教养人员处于不同管理、治疗阶段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
的教育计划、教学内容,保证教学时数。
    第二十六条  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戒毒大(中)队应当对戒
毒劳动教养人员采取共同教育与分类教育,所内教育与家庭、社会
帮教,课堂教育与多种形式教育相结合的教育形式。
    第二十七条  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戒毒大(中)队应当开展
道德、法制教育和分类教育,便戒毒劳动教养人员认清吸毒的危
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坚定戒除毒瘾的决心。
    第二十八条  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戒毒大(中)队可以邀请
解除穷动教养后不再复吸的典型人员介绍戒除毒瘾的经验、做法,
增强戒毒劳动教养人员戒除毒瘾的信心。
    第二十九条  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戒毒大(IP)队应当针对
戒毒劳动教养人员的不同情况,加强'I别教育,开展心理矫治工
作,促使其改变吸毒恶习,矫正其对毒品的依赖心理。
    第三十条  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戒毒大(中). 队应当调查了解
戒毒劳动教养人员期满解教后的情况,以掌握、评估戒毒工作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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