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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评估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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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1 来源:本站 点击:5891 |
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应的房地产评估资质。
房屋拆迁评估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观、公正、科学执业,不得损害当事入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规执业。■
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房屋拆迁评估机构
录,建立房屋拆迁评估管理制度,制定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
强对房屋拆迁评估机构的监管。
第二十八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入与被拆迁入应
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
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差价。
第二十九条 拆除政府直管公有住宅及学梭、医院等用于公 1
众服务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入成
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按原性质、原规模予以还建,或者给予货币
偿。
第三十条 拆除违法建筑、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
虽无规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两年以上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
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入给予
币补偿。
第三十一条 拆膝非公益事业鲂房屋龄附属物不作产权
换,由拆迁入给予货币补偻。
被拆除房屋的装饰物,由所有入(或使用入)自行拆除,不予补 1I
儇;不能自行拆除或拆除后丧失使用价值的,给予适当补儇。
第三十二条 拆除租赁房屋,被拆迁入与房屋承租入解除租
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入对房屋承租入进行安置的,拆迁入对被拆
迁入给予补儇。
被拆迁入与房屋承租入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
入应当对被拆迁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
承租入优先承租,被拆迁入应当与原房屋承租入重新订立房屋租
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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